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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1 08:55:12  点击数:1381

 20211211日,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起点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北延线(唐河至濉河段)道路工程终点,与符夹铁路立交,经王楼、张楼、清水、尖山等村庄至五柳省级风景名胜区东侧和皇藏峪风景名胜区东侧,经过胡疃村东侧,向北经镇疃村、沿鹰咀山山脚至萧县前白,沿原S404走廊带东侧,从官桥镇东侧绕过集镇,终点接至与徐州市交界处梁庄村,与徐州市规划的中山路南延段连接本项目为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46.56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取得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宿发改工交[2016]3号;20163月,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性报告》;20163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325日取得了原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宿州市环保局关于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宿环建审[2016]42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22.8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876.116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项目实际总投资22.8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162万元,占总投资的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其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重大变动核查结果见表1

1  本项目公路重大变动核查情况表

序号

分类

环办〔201552号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环评阶段

实际建设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规模

车道数或设计车速增加

K0+000K3+180 ,八车道,速度60km/hK3+180K46+823,六车道,速度 80km/h

-K0+240~K25+000八车道,速度60km/hK25+000~K46+319.982六车道,速度 80km/h

线路长度增加30%及以上

设计工程长46.823km

实际全长46.561km,环境设计线路长度减少

2

地点

线路横向位移超出2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原线路长度的30%及以上

按照原路线进行升级改建

工程线路、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发生变化,导致评价范围内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未出现新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

项目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数量累计达

到原敏感点数量的30%及以上

原定声环境敏感点为33

实际为26个,新增3个,减少8

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的线位走向和长度、服务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以及施工方案等发生变化

不涉及

取消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弱化或降低

不涉及

由表1可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路线总体走向与环评略有差别,但建设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重大变更。

1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建设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破坏,会对道路沿线的绿化带及植被造成影响,通过施工后的及时恢复等措施,沿线植被大多得到了恢复。在设计阶段,由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环保工程设计。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基本上按照环保条款要求,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

根据走访附近居民,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在运营期间,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环保养护计划,能够确保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期:

1)废水:经调查施工营地和项目部废水分类收集,设置旱厕,粪便污水作为农肥浇灌农田,淋浴污水、洗涤污水作为场地抑尘用水。

2)废气: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洒水,防止产生扬尘;在施工场地设置挡风栅栏;对进出运输车辆采用覆盖措施,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本工程现场设置沥青拌和站,拌合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对项目卸料阀门处进行局部密封,将沥青烟吸收进入苯并(a)芘冷凝回收器中,接着通过活性吸附处理后,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外排

3)噪声:施工过程中采取如下噪声减缓措施:使用移动式隔声屏,在施工现场与敏感点之间设置隔离围挡;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时间段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弃方和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土用于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绿化工程以及运往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

1)废水:公路处于农村区域,经现场调查,项目在服务区设置旱厕,粪便污水作为农肥,其它生活污水用于工区内场地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的尾气,通过加强管理,工程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和区域自然植被对汽车尾气的吸附净化;区域大气环境背景值非常好,对汽车尾气有较大容量净化。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公路全线限速行驶,各路段设有限速和禁鸣标志;公路采用沥青路面,减少噪声源强;加强公路两遍种植植被绿化,减缓噪声影响;加强交通管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公路上各种货车在运输途中洒落的颗粒物。所有垃圾集中由公路养护人员,收集至垃圾池,然后由垃圾清运车定期清运至附近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做到了合理安排工期,避免了雨季的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优先建设了护坡、排水沟等水保设施,尽可能避免不合理堆放,基本执行了环评报告要求,做到了物料与废弃物堆放规范、防护及时与措施安全。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项目运营期已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和植被进行了原貌回复,与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基本上无差别。本项目运营期的天然气采用地下管道密闭输送,管道沿线没有“三废”产生。

五、验收建议及后续要求

1)主动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2)加强道路管理。

、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七路南侧、拂晓大道东侧

邮编:234000

联系人:孙潇鹏

联系方式:133355783102

1、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pdf
文件类型: .pdf 9dfbe6f536df60d56908936ceb24cbd3.pdf (9.72 MB)
2、附件.pdf 3、企业自主验收意见+专家意见+验收签到表.pdf
文件类型: .pdf 38b4bd9e16971c30e8f561b6f7ec2c41.pdf (592.80 KB)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