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9月,组建宿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市交旅集团二级子公司宿州市东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宿州骏达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骏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宿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划入宿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2023年10月出资组建宿州皖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5%。
(三)2023年4月,安徽三洲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划转至市交旅集团,占股100%;2024年3月,安徽三洲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划出至宿州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2023年9月,宿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划转至市交旅集团,占股100%,更名为宿州政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五)2024年1月,市交旅集团对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占股52.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