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将S101宿城至符离段改建工程(港口路北延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101宿城至符离段改建工程(港口路北延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
项目概况:起于北三环交叉口,自南向北上跨泗许高速后,沿规划符离集船闸边缘上跨唐河,后继续向西北方向布线,在符离村东侧相继跨越引河、黄涧沟、宿淮铁路,后经符离集产业园区后继续向北止于S303交口,全长约6.927k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4米,共设置主线特大桥1座,大桥2座;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与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电话:0557-2399980
联 系 人:曹 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8815515527
联 系 人:赵 工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参与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对下阶段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