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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4宿城至固镇界改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9:01  点击数:22128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344宿城至固镇界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选址选线: G344宿城至固镇界改建工程为老路改扩建项目,项目由北向南,起点位于G344与金江七路交口,经大泽乡镇、段家村后,在龙王庙道口房处上跨铁路专用线,继续沿老路布线,终点位于宿州、蚌埠两市交界处,与G344固镇段衔接。

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 16.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12.75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7-239998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价机构名称:安徽拓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高新区红枫路8号红枫智谷创业园B1号楼302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385150855

    邮箱:41041865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97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c422b76973158cc227054e85734341f.doc (23.00 KB)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