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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6 10:09:30  点击数:30923

 根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629日在宿州主持召开了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的汇报,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了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潇鹏

电话:0557-2399983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二焕

电话:18205198093

 

附件1: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文件类型: .pdf 866e615d513d1c67e26087f1f9936792.pdf (397.70 KB)
附件2: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文件类型: .pdf 00c7107d5dc4e2bcaee14781258256e7.pdf (3.66 MB)
附件3: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pdf
文件类型: .pdf 9bd8fe3ec3c882d4caaa1223d2fdce04.pdf (3.66 MB)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