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宿州主持召开了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的汇报,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了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潇鹏
电话:0557-2399983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二焕
电话:1820519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