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市“四馆一中心”建筑景观照明工程(监理)
2、比选人名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计划施工工期:40日历天
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资金情况:已落实
1、项目实施地点:宿州市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宿州市体育馆及周边场馆完善照明系统,共有三处建筑单体:其中①宿州市体育馆位于人民北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面积约2.5万㎡,目前已有照明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做照明提升工程;②宿州市科技馆、档案馆、妇女儿童中心(三馆)是一处单体建筑,位于市体育馆北侧,建筑面积约4.7万㎡,现新装照明系统;③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位于汴阳三路西侧、市体育馆西 600米,建筑面积约2.98万㎡,现新装照明系统;并加装以上三处建筑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智慧管理等功能,体现宿州市“四馆一中心”地标性建筑特点,展示城市的特质和文化主题,总投资约1600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的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
4、质量标准: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监理大纲、施工图设计技术参数进行监理、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自2020年1月份起算)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登记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宿州市以外无在建工程,宿州市内不能超过两个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公示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不限专业)或省工程建设监理师资格,并具备机电安装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自2020年1月份起算)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发布媒介及报名方式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随报名时间同步领取。
3、报名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企业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其完整报名资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95667722@qq.com,并在报名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李工,电话:18055778862;(如未报名 ,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1、领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公司发放。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7月 27日 14时30分
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现场递交现金,比选申请人将保证金用信封密封,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一同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待签订合同后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7 日 14 : 30 ;地点:宿州市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口(宿州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院内)8楼826室。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比选申请文件主要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
(2)拟与本项目合作的团队成员资质证书;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监理大纲;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以上两项费用由中选单位支付,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投标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特别注意:请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的人员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远距离间隔,做好个人防护。
八、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比 选 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宿州市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口
联 系 人:谢总
电 话:0557-2399966
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宿州市道东南货厂路8号
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18055778862
邮箱:95667722@qq.com
发布日期:2020年7月22日发布日期: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