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谈判公告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7 10:38:38  点击数:5692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宿州市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宿州市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宿州市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方式:谈判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6、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做好骏达出租公司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连续性和行业稳定,通过组织实施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能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促进科技环保原则,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因此,拟采购13辆油气混合动力双燃料车用于巡游出租汽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最高投标限价: 90万元(报价应包含:本项目车辆、随车配件、工具、送抵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调试以及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

8、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供货期限)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及业绩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本公告发布在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三、发布媒介及报名方式

1、本公告发布在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随报名时间同步领取。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成功报名后由代理公司发放

谈判文件费用:0元/套

3、报名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411074771@qq.com,留下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钟工,电话:15955762770;(如未报名,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2   15  00  地点: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八楼826室(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口,宿州质检中心院内

五、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时,需同时提交含有谈判响应文件的电子u盘一份(否则将否决其参与谈判),电子u盘封装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招标代理费

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时需缴纳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1500元整。以上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单独列项,不单独结算。

六、谈判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5000 元。支付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

帐户名称: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

 号:2510901021000010768

1)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并确保在2020年10月 30日 17 时 00 分前到账。

2)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并在交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另外将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待确定供应商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自动退还其谈判保证金;中标企业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后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州市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与宿怀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13866698195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址:安徽省宿州市道东南货厂路8号  

联系人:钟工

电话:0557-2226958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