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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比选公告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12:48:23  点击数:19812

 

宿州市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由  宿州市国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投资,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支付,现对该项目的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宿州市。

2.比选范围:宿州市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服务,详见施工图纸。

3.服务期限:一包 5日历天;二包3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5.工程规模:工程规划用地175亩,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物流中转仓库29640平方米,仓容15.39万吨;中转大直径筒仓10座,仓容5万吨,工作塔、卸粮站、转接塔等3750平方米。检测中心、倒班宿舍、食堂等5300平方米(待定)。配套的附属工程如:生产辅助用房(含消防泵房、制氮机房、机修器材库、机械罩棚)、一站式服务中心、扦样房、公厕、总变配电间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6.项目分包:共二包。

7.一包:宿州市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比选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33万元。

二包:宿州市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服务,比选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6万元。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要求(资格评审):

9.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0.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且须在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中(提供网上截图)。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土建(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2020年9月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13.除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人员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以证书上公章为准。

14. 企业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比选申请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惩戒”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

三.工作方案或大纲编制要求及评审(符合性评审):

16.工作方案或大纲具体、合理、有针对,对编制进度计划明确初稿、内部审核、终稿时间节点,编制质量明确控制流程、人员安排合理,后期服务及时的保证措施等。

序号

A

B

C

D

E

F

G

H

评审

内容

编制概况

清单编制说明和依据

造价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

项目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

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设备配备情况

清单编制和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措施

后期服务措施

是否

合格

 

 

 

 

 

 

 

 

17.工作方案或大纲评审不通过的不进行下一轮评审。

四.商务报价编制要求及评审:

18.商务报价应包括依据比选文件所确定的比选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或审核费用;编制单位应包含对清单中宿州市信息价没有或设计特殊要求的材料价格组织、配合建设单位市场采集价格的费用(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审核单位自行与造价主管部门对接,确保完成审核备案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9.商务报价方式

19.1服务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及答疑补充资料。

19.2除非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人提供的报价格式逐项填报。

19.3比选申请人可以同时对两包分别报价,但比选候选人只能中一个服务包(按一包为第一顺位)。

20.商务报价评审总分值100分,采用综合打分法。

    20.1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报价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报价废标处理:

1)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的;

2)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报价”的;

3)修改报价格式、未按要求报价的;

4)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报价文件中存在比选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

20.2评审基准价C值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C=B× X

1)A值为招标控制价

2)B 值为资格审查合格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

3)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计算方法:

当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

当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

X为基准价的修正系数

(房建、安装)0.97、0.96、0.95、0.94、0.93;   

X修正系数抽取方式:首先招标人从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作为修正系数抽取人,然后由该投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X修正系数。

评标基准价C值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C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20.3商务报价得分

1)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比选申请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 2 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 1 分。

五.比选结果确定原则:

21.评审小组专家评委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和工作方案或大纲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商务报价评审,按照商务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2.比选结果候选单位由招标代理单位当场宣布。

六.比选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23.比选文件的组成

23.1报价函

23.2营业执照

23.3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4资质资格证明资料

23.5工作方案或大纲

23.6其他材料

2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包和二包分别密封。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五份,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比选申请人须将上述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分包)及比选申请人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踏勘及答疑

25.请于2021 3   31 日至 2021   4  2  日,(获取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327645742@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曹 ,联系方式:0557-2399978/18205576933)获取比选文件,每本0元,售后不退。

26. 比选申请人自行勘察现场。

27.比选文件答疑时间:如发现比选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时,请在报价截止之日2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对比选文件条款提出质疑。

八.比选保证金

28.比选保证金为:一包:人民币  /;二包:人民币 /

28.1.比选保证金形式:比选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密封在信封内,信封上需注明比选申请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分包),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与比选申请文件同时送达,逾期拒收。未入围单位比选保证金现场退还,比选结果确定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在确定人和比选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给中选单位,其他入围单位,其比选保证金现场退还。

.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时间地点

29.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6   10 时 00 分,地点为:宿州市鞋城七路与磬云南路交叉口质检大楼8楼82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0.开标及评审时间:2021年 4   6    10时00分,地点为:宿州市鞋城七路与磬云南路交叉口质检大楼8楼826室

十.其它重要说明

31.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其中一包  /  ,二包   /  。在签订合同前支付至指定账户(由代理公司代收代退)。

32.价款支付:依据比选确定服务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成果,备案成功施工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或审核服务中标费用,由施工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额支付。

33.比选结果确定单位需在领取比选结果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一包:按5500元收取;二包按3000元收取。

34. 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35. 处罚条款:本编制和审核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造价服务工作,严禁互相串通、压低或抬高工程造价,否则按以下处理。

35.1一包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单位,控制价与审核后控制价偏差率大于5%的,扣除合同金额的10%,并记入比选申请人不良诚信库,同时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35.2二包控制价审核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刻意追求审减率,审核成果应体现现行市场行情,控制价审核后如发现有较大偏差,将委托市审计局进行复审,审核成果与复审结果或与有关规范、信息价、市场价偏离较大的,记入比选人不良诚信库,同时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比 人:宿州市国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宿州市港口路185号

  联  人:王工

  电    话:0557-2399966

  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鞋城七路与磬云南路交叉口质检大楼8楼

  联系人:曹 

  联系方式:0557-2399978/18205576933

【责任编辑:宿州交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