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屹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安徽屹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
1.2采购人:安徽屹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4预算金额:18000元/年
1.5最高限价:18000元/年
1.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服务要求
2.1服务人员:
律师事务所需指派至少1名律师为该项目提供专项服务。指派的律师应熟悉民法典、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2.2服务内容及方式:
2.2.1就甲方市场销售、内部管理等法律问题,解答法律咨询,预防纠纷的发生;
2.2.2就甲方有关日常经营管理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就甲方具体事务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2.3帮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完善相关经济合同文书、根据甲方需要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2.2.4在甲方安排下,定期对甲方在劳动用工、员工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供法律意见,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
2.2.5应甲方委托,对公司逾期债权、法律事务发出《律师函》催收、催告;
2.2.6就甲方之行为和有关法律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7应甲方要求或甲方安排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后,代理甲方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或协助甲方解决重大紧急法律事务;
2.2.8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个案诉讼或仲裁活动;
2.2.9承担与甲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顾问事宜;
注:2.2.1-2.2.5项所列项目服务时,不再另收报酬;提供2.2.6-2.2.9项所列项目服务时,甲方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及本律师事务所关于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另行支付律师费,并享受乙方给予法律顾问单位的不低于八折的优惠,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2.3服务期限:2年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项近两年内(2022年9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法律咨询服务类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并提供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4年9月 6 日至 2024年9月 11日,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 15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把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盖章扫描发送至95667722@qq.com。联系人:李工,电话:18055778862,工作人员审核登记后,发放采购文件(如未报名 ,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随报名时间同步领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徽屹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宿怀南路88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屹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886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805577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