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市交投集团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在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要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对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加以覆盖,设置防尘围挡;土方施工时实行洒水降尘,整平压实后,用密封网进行覆盖;对施工便道加大洒水频次,保持湿润状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驶离工地时必须清除泥土,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是加强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对在建项目封闭施工、取弃土覆盖、物料运输密封喷淋等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求所有施工单位严格履行环保生产主体责任,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