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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3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8 17:37:00  点击数:2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宿州主持召开了S303 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监理单位安徽省公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骏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会议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了《S303 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现场,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以及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起于苏皖交界,与江苏省省道S245顺接,终点位于灵璧县灵城镇与规划S201平面交叉处,路线全长61.898km(长链950.385米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3年4月宿州市水利局以宿水管批字【2013】75号批复了该方案。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03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2012.10)。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7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并于2018年6月提交了《S303 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结论为:工程施工期间扰动地表面积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运行正常;植物措施已落实,有效减少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到位并发挥了有效的水土保持作用,工程平均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S303 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根据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结合现场勘查认为,各项措施基本布设到位,质量合格,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基本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履行了水土保持变更手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的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基本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建设期间,委托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监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部分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珊
电话:0557-2399983
2、验收单位: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天扬
电话:13856075209
附件1: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S303泗永路苏皖交界至灵璧段改建工程.zip
文件类型: .zip ac1b519adebe4b161980a65193bf8b33.zip (5.20 MB)
【责任编辑:宿州交投】